历下区,隶属于山东省济南市, 位于济南市城区东部,东与历城区接壤,西与天桥区、市中区接壤,南与济南市历城区接壤,北与历城区接壤。介于北纬36°39′45″,东经117°1′37″之间,总面积100.89平方千米。截至2015年,历下区下辖13个街道,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70.7亿元,同比2014年增长8.1%。其中:第二产业增加值149.7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921亿元,二、三产业比重为14:86。历下区名胜古迹有趵突泉、大明湖、千佛山、龙洞、开元寺、环城公园等。主要高校有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建筑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山东政法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警察学院、山东体育学院等。据民国十七年(1928年)章丘县城子崖出土的“龙山文化”遗址和1964年济南市西郊田家庄出土的“大汶口文化”遗物表明,早在六千多年以前的新石器时代就有远古居民繁衍生息。
历下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